惠普诉称中华映管公司和美国大同公司以及其他液晶面板厂商在1998年至2006年期间联手操纵液晶面板价格,限制产量。惠普要求被告赔偿相当于损失3倍的赔偿金。
据国外媒体报道,惠普当地时间11月30日向位于旧金山的加利福尼亚州北部地区联邦地方法院起诉了中国台湾地区的中华映管公司和美国大同公司(Tatung Company of America),指控两家被告联手操纵液晶面板价格。
惠普在起诉书中表示,两被告非法操纵液晶面板价格的行为使该公司在采购液晶面板时支付了高于正常水平的价格,并因此蒙受逾10亿美元损失。
惠普诉称,两被告以及其他液晶面板厂商在1998年至2006年期间联手操纵液晶面板价格,限制产量。惠普要求被告赔偿相当于损失3倍的赔偿金。
中华映管公司和美国大同公司发言人未就此置评。